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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

日期:2019-08-30 来源:区财政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原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原地税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关于地方税收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根据市地税局和区政府确定的预算收入计划指标,编制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并落实;开展税源调查,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定期向市地税局和区政府报告地方税收收入分析情况。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税收政策实施过程中的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建议。

    4.承担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车船税、资源税、印花税、契税、耕地占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代征)及地方税收的滞补罚收入等征收管理责任(不包括已明确由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地方税部分)。

    5.负责贯彻落实市地税局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税收政策法规咨询和辅导等纳税服务工作。

    6.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纳税义务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并对各种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工作,实现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税收管理工作现代化,保障税收信息安全。

    8.承办市地税局和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一级单位1家,原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单位性质为行政机关。

    二、2018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90,656.8659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8,788.21336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0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68.652538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88,788.213363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 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87,410.879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04.14113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9.68%;项目支出 70,206.73858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0.32%; 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 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8年结余分配0.000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245.986184万元。

    与2017年同期对比,本年收入增加18,505.758914万元, 增幅26.33%,本年支出增加16,871.925002万元,增幅23.92%。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410.8797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416.7983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4.50%;科学技术支出15,629.53898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7.8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613.713668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5.83268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9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0,142.0525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45.92%;城乡社区支出2.943561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8年度决算21,416.79832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309.300523万元,增长12.09%。其中:

    “税收事务”2018年度决算21,415.934873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309.337073万元,增长12.09%。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为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公用支出,并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

    “群众团体事务”2018年度决算0.86345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 少0.036550万元,下降4.06%。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基层团建活动,根据实际情况支出。

    2、“科学技术支出”2018年度决算15,629.53898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9.431020万元,下降0.19%。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18年度决算15,629.53898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少29.431020万元,下降0.19%。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税务系统信息化维护相关经费。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8年度决算7,613.713668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713668万元,增长0.18%。其中: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018年度决算7,613.713668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3.713668万元,增长0.18%。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三代手续费退付工作及办公设备购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2,605.832685万元,比 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46.142685万元,增长48.08%。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8年度决算1,788.894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9.204000万元,增长1.66%。 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残疾人事业”2018年度决算0.7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残疾人的养老保险缴纳。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8年度决算816.238685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16.238685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落实职工住房补贴资金,及功能疏解工作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 40,142.0525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8,999.062500万元,增长89.8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8年度决算1,142.0525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减 少0.937500万元,下降0.08%。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8年度决算39,00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19,000.000000万元,增长95.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依据纳税人实际申请退税情况,退付三代手续费。

    6、“城乡社区支出”2018年度决算 2.94356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943561万元,增长100%。其中: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2018年度决算2.943561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2.94356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新增的国土办税大厅网络线路租用经费。

    四、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五、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7,204.141134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 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三 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 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3.979874万元,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07.420000万元减 少73.44012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8年预算下达数0.000000万元持平。2018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 出国(境)费用0.000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18.120000万元减少18.12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3.97987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89.300000万元减少55.3201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与2018年年初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决算数33.979874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数89.300000万元减少55.320126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18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722976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2015.99713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 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11.8265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8.3658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3.460729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42,780.288374万元,其中:汽车47辆,901.561494万元;单价在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4台(套),508.129810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0000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六、绩效评价情况

    2018年,本部门对2018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5个,涉及金额46,814.76万元。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到的本部门处室各有分工,相互协调配合,流程规范,工作落实到位,财务制度把控严格,确保项目资金在使用过程中实现效能最大化,为更好的完成税收任务、提升税收工作效率,完善税收服务水平、提高纳税人满意度,提供了充足完善的全方位保障。

    七、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说明

    2018年本部门涉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9个,决算金额669.365627万元。

    八、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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